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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电器标准汇编
国标行标适用范围
IEC TC34标准目录
国家标准宣贯材料
标准资料征订目录
 

19510.2-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 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的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用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和触发器除外)的特殊要求。该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100kV的启动脉冲,并与IEC 60081、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IEC 60901、IEC 61167、GB 18774、GB 16843、GB 19510.9、GB 19510.10等标准所规定的灯和镇流器一起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辉光启动器或装入放电灯的启动装置或人工操纵的启动装置。荧光灯用预热变压器的要求由GB 19510.9给出。 本部分只涉及国际上最需要的镇流器用和灯用启动装置。 性能要求参见GB/T 19655。


GB 19510.4-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 荧光灯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供IEC 60081和IEC 60901所述荧光灯以及其他高频荧光灯使用的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镇流器使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但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的频率。 带过热保护器的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应急照明用交流/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J中给出。 性能要求在IEC 60929中给出。


GB 19510.5-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5部分: 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无瞬态浪涌电源进行工作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此种镇流器用于休闲设备,例如大蓬车,并直接使用不带充电器的电池进行工作。 性能要求在GB/T 19656中给出。


GB 19510.6-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6部分: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汽车、火车、电车和船舶等公共运输工具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这种镇流器的工作电源有可能出现瞬态变化及浪涌现象。


GB 19510.7-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7部分: 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其工作电源有可能出现伴随的瞬枋变化和浪涌电流。 性能要求在GB/T 19656中给出。


GB 19510.8-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8部分: 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持续应急照明和非持续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 本部分包括了对GB 7000.2所述应急照明灯具用的镇流器和控制装置的特定要求。 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可以装有也可以不装电池。 本部分还包括其他直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的所有工作条件要求。这是因为不工作的应急照明设备将会对安全造成危害。 性能要求在GB/T 19656中给出


GB 19510.12-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12部分: 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和/或250V以下直流电的灯具用的杂类线路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已有专用标准的线路或装置。 注: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实例如下所示: --电子镇流器的控制线路; --与昼光传感器和/或内存式传感大路一起使用的开关线路; --有助于电磁兼容性能发挥的线路; --灯串用的中断器和类似装置; --霓虹灯变压器用的接地漏电保护装置或开路保护装置。
GB/T 14044-2005 《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与管形预热阴极荧光灯一起工作的(非电阻型)镇流器的性能要求,其所用荧光灯可以带或不带启动器或启动装置工作,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和特性均应符合IEC 60081和IEC 60901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完整的镇及其零部件,例如,电阻、变压器和电容。 本标准应和GB 19510.9一起使用,本标准不包括GB 19510.4所规定的高频工作的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GB/T 15042-2005 《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放电灯用镇流器的性能要求,这种放电灯包括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每一章对特定类型的镇流器均规定了具体要求。本标准所论述的是使用使用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的电感式放电灯用镇流器,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均应符合相应IEC的灯标准的规定。本标准应与GB 19510.10一起使用。


GB/T 19654-2005 《灯用附件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源和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性能要求,此种转换器应与IEC 60357所规定的卤钨灯及其他钨丝灯一起使用, 本标准应和GB 19510.3一起使用。


GB/T 19655-2005 《灯用附件 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的管形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启动装置、启动器和触发器的性能要求,这种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5kV的启动脉冲。本标准应与GB 19510.2一起使用。 注:荧光灯及其他放电灯用的所有辉光启动器(包括热敏继电器/断路器)的要求在IEC 60155中给出。


GB/T 19656-2005 《管形荧光灯用直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并与符合IEC 60081的荧光灯匹配使用的直流电子镇流器的一般性能要求。本标准应和GB 19510.5、GB 19510.6、GB 19510.7、GB 19510.8一起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性能要求、普通照明、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和航空器照明用电子镇流器的性能要求。


灯的控制装置系列国家标准及金属卤化物灯相关能效国家标准宣贯教材(200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和2005年相继批准发布了GB19510.1~12共12项有关灯的控制装置的强制性国家性标准和GB/T15144、GB/T14044、GB/T15042、GB/T19654、GB/T19655和GB/T19656等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基本涵盖了目前广泛使用的各类交直流电子镇流器、电感镇流器、电子转换器、启动装置、霓虹灯变压器等灯用附件,为这些灯用附件产品的规范生产和安全认证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在这些标准中有关荧光灯交流电子镇流器、荧光灯电感镇流器以及气体放电灯电感镇流器的标准是对原有标准的修订,其中安全要求标准编号根据灯用附件标准体系的调整分别由原来的GB15143-94、GB2313-93、GB14045-93修订为GB19510.4-2005、GB19510.9-2004 和GB19510.10-2004;性能要求标准的编号不变,修订后年代号改为2005。其余均为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修订后的标准和新制定的其他灯用附件标准内容基本和最新版的IEC标准保持一致,有利于产品的出口和进行国际认证。配合我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有关照明产品的两项能效国家标准《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也即将发布实施。 为了正确理解标准内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绿色照明工程项目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对新发布的系列国家标准共同编写了统一的宣贯教材。本宣贯教材共分九篇,第一篇至第七篇对灯的控制装置的不同的产品种类的安全和性能标准进行了讲解,第八篇对电磁兼容的标准进行了介绍,第九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对两项能效标准进行了讲解。

GB 19651.1-2005 杂类灯座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内装式杂类灯座(用于装有附录A所列各种灯头的普通照明光源、投影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还适于用作检验灯在灯座中使用安全性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还适用于与灯具成为一体的整体灯座,但只涉及灯座的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一个与螺口灯座类似的圆顶和外壳结为一体的灯座。
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灯座,应符合IEC 60399的要求。
对管形荧光灯灯座、螺口灯座和卡口灯座的要求有单独的标准。

GB 19651.2-2005 杂类灯座 第2部分:第1篇:S14灯座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普通照明直管形白炽灯用内装式和独立式S14灯座。独立式灯座还应作为灯具进行试验。

GB 19652-2005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低压钠灯和高强度放电灯(HID)即高压汞灯(包括自镇流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本标准对单端灯和双端灯均适用,附录A列出了所用灯头型号。
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合格条件(包括统计评定方法)尚在研究中。
本标准只涉及安全要求,不包括性能要求。性能要求可参阅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IEC 61167、IEC 61549。
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配以相应镇流器、启动装置和灯具的情况下可以在90%~110%和额定电源电压下安全地工作,其中镇流器应符合GB 19510.10、GB 15042;启动装置应符合GB 19510.2、IEC 60927;灯具应符合GB 7000.1。

GB 19653-2005 霓虹灯安装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霓虹灯工程中霓虹灯装置(包含霓虹灯管、灯管支架、霓虹灯变压器)、配电控制箱(柜)、避雷装置以及类似装置的安装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室内、室外霓虹灯工程以及类似装置。

GB 19657-2005 灯具加热试验用热试验源灯
本标准规定了GB 7000系列标准所述的加热试验用热试验源灯(H.T.S.)的要求,这些加热试验主要用来检验灯头传导热和对流热的影响,关于本标准的来源及特点参见附录A。
在不适用于采用热试验源灯(H.T.S.)的情况下,可采用可替代热试验源灯(A.H.T.S.)。关于如何选择和准备这种灯,参见GB 7000.1-2002的附录B。
附录A还给出了辐射试验源(R.T.S.)的某些要求。

GB 19658-2005 反射灯中心光强和光束角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反射灯的中心光强和相应光束角的定义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变通照明用白炽灯、卤钨灯以及气体放电灯类反射灯,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灯,例如投光灯。
本标准仅涉及灯的设计试验。

GB 13259-2005 高压钠灯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钠灯的特性,这些特性对确保灯的互换性和安全性以及明确试验条件和程序来说是必要的。
本标准还规定了高压钠灯的尺寸、灯启动和工作时的电气特性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镇流器、触发器和灯具的设计参数。

GB 14094-2005 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250V以下,用于下述目的的单端或双端卤钨灯的性能要求;投影(包括电影投影仪和投影仪);
? 摄影(包括摄影棚用);
? 泛光;
? 特殊用途;
? 普通用途;
? 舞台照明。
本标准的部分要求在"相关灯参数表"中给出。对于某些灯,本标准列出了其参数表。对于列入到本标准范围下的其他灯,由灯的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灯的参数。

GB 15144-2005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管形荧光灯及其他高频工作的管形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的性能要求,此种镇流器使用频率为50Hz或60Hz,电压在1000V以下的电源,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的频率,与其匹配使用的管形荧光灯应符合IEC 60081和IEC 60901的要求。注1:本标准所述试验均为型式试验。不包括对生产期间的单个镇流器的试验要求。
注2:对于诸如灯具和独立式控制装置等最终产品,已制定出版了关于调节其电源电流谐波和抗扰性的专项标准。在这方面,灯具中的控制装置起主要作用。控制装置及其他零部件均应符合这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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